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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农超对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政策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01  来源:国研网  浏览次数:1661
       与传统蔬菜流通方式相比,“农超对接”在蔬菜价格大幅波动过程中体现出一定的特点和优势。但是进一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面临着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和超市动力及能力不足等问题。未来推进“农超对接”,需要在明确定位、主体、目标的基础上,将政策扶持重点从生产转向生产与流通并重,形成“抓两头、促中间”的政策格局。

  关键词:蔬菜,“农超对接”,组织化,政策

  2011年3月至4月,由于种植面积过度扩张、南北蔬菜同时上市、运输和人工成本上涨、出口订单减少等因素综合作用,我国主要蔬菜产地的部分蔬菜品种价格普遍下跌,引发局部地区或个别品种出现“卖难”。为完善我国蔬菜流通体系,构建“保供应、稳价格、促安全”的长效机制,促进以“农超对接”等为主的产销衔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调研组于4月和5月先后赴山东、北京和上海,就“农超对接”问题进行实地调研。

  一、 蔬菜价格大幅波动中“农超对接”的特点和优势

  根据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在这一轮蔬菜价格大幅波动过程中,“农超对接”在促进产销对接、稳定蔬菜价格、保障菜农增收,以及保障蔬菜消费安全和建立可追溯体系等方面,都体现出自身的一些特点和优势。

  首先,与传统蔬菜流通模式[①本报告所谓的传统蔬菜流通模式,是指目前蔬菜流通所采取的一般方式,即经过农户(基地)—农业经纪人—产地批发市场—销地两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贩)等诸多流通环节的蔬菜流通方式。]相比,“农超对接”蔬菜产品的价格波动幅度相对较小。由于采取订单农业和议价机制,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超市和蔬菜生产合作社或基地能共同承担市场价格波动和成本上涨所带来的市场风险,一方面使对接蔬菜的稳定供给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也使对接蔬菜的零售价格波动幅度小于农贸市场。

  第二,“农超对接”能较好地兼顾蔬菜种植户和城市消费者的利益。目前,超市对于“农超对接”一般本着非赢利原则,主要目的在于依靠优质低价蔬菜吸引消费者。在减少流通环节和降低流通成本的条件下,超市将成本缩减部分让利给农户和消费者:采购价普遍高于农村经纪人,保障了蔬菜种植基地和菜农的收益;制定相对较低的零售价,也有利于降低城市居民生活成本和增进居民消费福利。

  第三,“农超对接”能较好地促进产销衔接。超市掌握零售终端的实时市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对农业合作社或种植基地下订单,引导对接产区的蔬菜品种及种植面积进行适当调整,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农户和蔬菜基地由于供求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盲目生产。

  第四,“农超对接”有利于建立蔬菜消费安全和可追溯体系。由于超市作为安全责任主体相对明确,超市在与种植基地或合作社进行对接时,对蔬菜品质、农药残留等安全指标会提出较高要求。从种植到流通的全程标准化和信息化,基本能够实现蔬菜追溯到具体的大棚、地块和责任人;同时地头、配送、卖场等多级检测,也较好地保障了整个流通过程的蔬菜品质。“农超对接”所具备的流通环节较少、供销主体稳定、流量流向明确、信息系统完善、消费区域集中等特点,对于建立来源有据、去向可查、责任明确、检测严格的蔬菜安全和可追溯体系,具备较好的基础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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