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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一农户购芦荟遭遇骗局欲哭无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2-04-28  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 章玉政  浏览次数:694
     2002年4月19日,当铜陵县平安乡平安村的芦荟种植户刘今(化名)赶到合肥金田芦荟有限公司,准备询问新苗回收的有关情况时,却发现该公司早已“铁将军把门”。本来指望通过种植芦荟致富的刘今这才明白过来:他被骗了。

    去年10月,刘今根据电视上的广告,来到位于合肥美菱大道机场路鼓大郢的合肥市金田芦荟有限公司,寻找致富之路。金田公司的一位负责人给刘今山示一份该公司的简介,其中写道:“合肥市金田芦荟有限公司是经国家芦荟中心、国家芦荟研究所、合肥市工商局批准注册的专业化芦荟公司,公司拥有固定资产2200万元,集芦荟种植、繁育、产品开发、生产经营为一体,似在安徽发展5000代种户,为公司代种芦荟。”而代种户与公司签订的《金田芦荟代种收购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更使刘今下定决心要成为该公司的芦荟代种户。《合同》中有这样规定:甲方(公司)委托乙方(代种户)种植、繁育甲方提供的芦荟种苗,并对乙方繁育的种苗及收获的鲜叶进行收购;甲方还无偿向乙方传授培训种植技术,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乙方用甲方种苗繁育出的一代苗,甲方以所供种苗20-40倍的数量定价现金收购。
      在种种优惠条件的“诱惑”下,刘今当即便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代种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刘今一次性交纳了5组种苗保证金共5400元(公司承诺将退还)。“这还不包括租地、租房、建大棚以及田间管理等各种费用,虽然芦荟还没有长成,但投进去的费用已不下万元。而现在一分钱也没有收回。”刘今说。
      今年4月17日,刘今在芦荟 种植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技术难题,便拨通了金田公司的电话,没想到电话里竟传出“该电话因欠费而停机”的声音。刘今顿时意识到可能出什么问题了,当即于第二坐车来到合肥,刚走到“金田公司”门口就傻了:公司大门紧锁,一个人也看不见。这里的房东告诉他,该公司已经跑了有10多天了,还欠着他房租、电话费共1万多元,他已经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在派出所,刘今遇到了几个来自安庆、桐城等地的与他“同病相怜”的人。他们也是金田公司的代种户,其中安庆的张复政1个人就购买了10组芦荟,共花去了1万多元。刘今非常伤心地告诉记者:“本来指望通过种植芦荟尽快走上致富之路,使将家里的积蓄都投了进去。没想到这家公司竟如此骗人,半年来花费的工夫恐怕就要白费了。
      随后,记者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合肥市金田芦荟有限公司是2000年注册经营的,法人代表名叫房红全,经营范围是芦荟种植、开发及相关产品,其注册资金为50万元,并不是“公司简介”中说的2200万元。2001年3月1日,该公司通过了工商局对上一年度的年检,而今年则一直没有到工商局年检。
(来源:新安晚报 章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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