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花卉业无论在我国还是在国外都是一个新兴产业。不仅我国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国际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可循。为了提高我国花卉产品质量,促进花卉商品生产和交易,并进一步促进我国花卉业的外向型发展,特制定此标准。
本标准是在参考日本等技术发达国家切花分级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生产和流通现状制定的。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业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深圳市先科四季青鲜花技术开发公司和上海花卉良种繁育试验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俊平、郭康、蔡友铭、孙自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花单朵标准菊〔Dendranthema×Grandiflorum(Ramat.)Kitam.(=Chrysanthemum morifolium Ramat.)〕产品质量分级、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藏技术要求。
本标准可作为大花单朵标准菊生产、批发、运输、贮藏、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把关基准和产品交易基准。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切花
通常是指包括花朵在内的植物体的一部分,用于插花或制作花束、花篮、花圈等花卉装饰。
2.2 品种
同一植物种内具有稳定遗传特点和商品价值的植物群体。
切花菊品种有两大类群,其一为大花单朵类型,也称“标准菊”;另一为小花多朵类型。本标准适用于标准菊品种系列。
2.3 整体感
花朵、茎秆和叶片的整体感观,包括是否完整、均匀及新鲜程度。对标准菊花枝的要求是叶片大小适中,按叶序上下均衡排列,叶片平展斜上生长,花茎不宜过长或过短,茎部挺拔直立、无弯曲,花头要向上;要完整均匀、新鲜挺拔。
2.4 花形
包括花型特征和花朵形状两层含义。
2.5 花茎
自茎顶端叶片到花朵基部的茎段。
菊花花茎不宜过长或过短,通常要求在5cm左右为宜。
2.6 药害
由于施用药物对花朵、叶片和茎秆造成的污染或伤害。
2.7 机械损伤
由于粗放操作或由于贮运中的挤压、振动等造成的物理伤害。
2.8 保鲜剂
用于调节开花和衰老进程,减少流通损耗,延长瓶插寿命的化学药剂。
3 质量分级
标准菊产品质量分级标准见表1。
表1 标准菊产品质量分级标准
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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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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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
二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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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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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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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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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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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感、新鲜程度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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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感好、新鲜程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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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感一般,新鲜程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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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感、新鲜程度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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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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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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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花形完整优美,花朵饱满,外层花瓣整齐
②最小花直径14cm |
①花形完整,花朵饱满,外层花瓣有轻微损伤
②最小直径12cm |
①花形完整,花朵饱满,外层花瓣有轻微损伤
②最小花直径10cm |
①花形完整,花朵饱满,外层花瓣有轻微损伤
②最小花直径1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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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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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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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艳,纯正,带有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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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艳,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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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艳,不失水,略有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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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色稍差,略有褪
色,有焦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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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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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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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坚硬、挺直,花
茎长5cm以内,花头端 正 ②长度85cm以上 |
①坚硬、挺直,花
茎6cm以内,花头端正 ②长度75cm以上 |
①挺直
②长度65cm以上 |
①挺直
②长度60cm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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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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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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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厚实,分布匀称
②叶色鲜绿有光泽 |
①厚实,分布匀称
②叶色鲜绿 |
①叶片厚实,分布
稍欠匀称 ②叶色鲜绿 |
①叶片分布欠匀称
②叶片稍有褪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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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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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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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购入国家或地区
检疫的病虫害 |
无购入国家或地区检
疫的病虫害,有轻微病 虫害症状 |
无购入国家或地区
检疫的病虫害,有轻 微病虫害症状 |
无购入国家或地区
检疫的病虫害,有轻 微病虫害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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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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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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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药害、冷害及机械
损伤等 |
基本无药害、冷害及机械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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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轻微的药害,冷害及机械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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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轻微的药害,冷
害及机械损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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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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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切标
准 |
适用开花指数1)为1~
3 |
适用开花指数为1~
3 |
适用开花指数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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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开花指数为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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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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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后处
理 |
①冷藏,保鲜剂处
理 ②依品种每12支捆成 一把,每把中花茎长度 最长与最短的差别不可 超过3cm ③切口以上10cm部 去叶 |
①冷藏,保鲜剂处理
②依品种每12支捆成 一把,每把中花茎长度 最长与最短的差别不可 超过5cm ③切口以上10cm部去 叶 |
①依品种每12支捆
成一把,每把中花茎 长度最长与最短的差 别不可超过10cm ②切口以上10cm部 去叶 |
①依品种每12支捆
成一把,每把基部切 齐 ②切口以上10cm部 去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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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检验规则
4.1 检验规则
4.1.1 同一产地、同一批量、同一品种、相同等级的产品作为一检测批次。
4.1.2 按一个检测批次随机抽样,所检样品量为一个包装单位(如箱)。
4.1.3 单枝花的等级判定:按照表1中分级标准内容,在完全符合某级所有条件,才能说明达到该级标准。
4.1.4 整个批次的等级判定:
一级花,必须是所检样品的95%以上符合本标准一级花的要求;
二级花,必须是所检样品的90%以上符合本标准二级花的要求;
三级花,必须是所检样品的85%以上符合本标准三级花的要求;
四级花,必须是所检样品的80%以上符合本标准四级花的要求。
4.2 检验方法
4.2.1 切花品种:根据品种特征图谱进行鉴定。
4.2.2 整体感:根据花茎叶的整体平衡进行目测评定。
4.2.3 花形和花色:根据品种特征和分级标准进行目测评定。
4.2.4 花枝:包括长度和挺直程度。花枝长度自剪口到花朵顶部,用尺测量,单位cm;挺直程度目测评定。
4.2.5 药害:目测评定。
4.2.6 冷害:通过花瓣和叶片的颜色来判断;也可通过瓶插观察花朵能否正常开放来确定。
4.2.7 机械损伤:目测评定。
4.2.8 采切标准:目测评定。
4.2.9 保鲜剂:通过化学方法检测保鲜剂的主要成分来确定。
5 包装、标志、贮藏和运输
5.1 包装:各层切花反向叠放箱中,花朵朝外,离箱边5cm;小箱为20把,大箱为30把,短途运输特大箱45把;装箱时,中间需捆绑固定;纸箱两侧需打孔,孔口距离箱口8cm;纸箱宽度为30cm或40cm。
5.2 标志:必须注明切花种类、品种名、花色、级别、花茎长度、装箱容量、生产单位、采切时间。
5.3 贮藏条件:作长期贮藏,最好采用干藏方式,温度保持在-0.5~0℃,相对湿度要求90%~95%。宜选用0.04~0.06mm的聚乙烯薄膜包装。贮藏结束后,要求采用催化处理。
5.4 运输条件:温度宜在2~4℃,不得高于8℃;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5%~95%。一般采用干运(即将切花的茎基不给予任何给水措施)。